萬家麗路上,3個小孩、2個大人擠在一輛小小的電動車上,讓人為他們的安全捏了一把汗。記者 李鋒 攝記者 謝春年 實習生 李菲
  近日,萬家麗路與朝暉路交叉口附近,一名兩歲男童從所乘坐的電動車上掉下,被捲到一輛公交車的後輪下,不幸當場身亡。不僅在長沙,在國內其他一些城市,電動車引發的安全事故也頻頻發生,引發社會的高度關註。前、昨兩日,記者在長沙街頭髮現,電動車搭載小孩行駛的情況很普遍,有的甚至搭載兩名小孩,此外,電動車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為也較多,安全問題比較突出。而令人疑惑的是,目前的相關規定卻是允許電動車搭載一名6歲以上、12歲以下的兒童。律師認為,方便的生活須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建議適當修訂相關的法規。
  記者目擊
  現場1:一輛電動車上坐5個人
  地點:萬家麗路與朝暉路交叉口
  時間:4日下午4時50分至5時30分
  這裡位於高橋大市場西邊,交通狀況十分複雜。不時有載著小孩的電動車來到這裡,有的搭載了兩個小孩,有的搭載一個小孩和一個大人,甚至有一輛電動車除騎車者外,還搭了三個小孩和一個大人。
  每次紅綠燈轉換時,總有幾輛電動車蠢蠢欲動。下午5時7分許,儘管還是紅燈,一輛搭著兩名男童的電動車迅速由東往西駛過了路口。不一會,另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車載著小孩,從路口西邊道逆行了好長一段,路上的汽車不斷鳴笛、避讓。還有一些載著小孩的電動車停在小汽車的前面,待紅燈變綠後搶先衝過路口。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交警說,這個路口電動車搭載小孩的情況較多,他們不好查處。如果搭載兩個人,那就是違法了,也不安全,他們會及時制止。
  現場2:不聽交警勸告硬闖紅燈
  地點:車站北路與晚報大道交叉口
  時間:4日下午5時40分至6時30分
  此時正值下班的高峰期,人流量和車流量很大,3名交警在現場指揮,每個路口均有一名文明交通勸導員。記者看到,有的電動車上竟坐著3名成年人,有人則一隻手開電動車一隻手拿著手機打電話,還有一名女士側身坐在電動車后座,雙手抱著一個一歲左右的嬰兒,讓人著實捏了一把汗。有的電動車后座綁了不少貨物,其中不乏木棍、水管等超出車身長度的物品。
  “像這種載物方式,你們不管嗎?”記者問身邊的一位文明交通勸導員。“現在正值交通高峰期,我們管不過來。見到這種情況也只能勸導,我們沒有執法權。”這位勸導員無奈地告訴記者。
  記者看到,在紅燈將過綠燈未亮時,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車,載著一名4歲左右的男童斜穿馬路而來。男童站在電動車踏板上,一手持熱狗吃得津津有味,一手搭在電動車車頭。由於他阻擋了女子的部分視線,女子只好偏著腦袋往前騎車。交警連吹幾聲口哨並追了幾步,示意她停車,但該女子就像沒聽見一樣硬闖了過去。“你看,遇到這些不聽勸的人,我們也沒有辦法。”一位交警說。
  現場3:剛被勸下又上了電動車
  地點:芙蓉路與營盤路交叉口
  時間:5日早上7時至7時30分
  此時電動車搭載的一般都是去上班的成年人,搭載小孩的情況不多。交警看見有電動車載人的情況就上前予以勸阻:“快下來,電動車是不可以載人的。不然要罰款了。”但是,綠燈一亮,那些被勸下后座的人又重新坐上去,電動車立即絕塵而去。
  “你們這樣勸沒用,應該加大打擊力度,看到載人就扣下電動車。”一位路人看到一輛無牌照並且載人的電動車從交警眼皮底下闖過去後,忍不住說道。
  據一名文明交通勸導志願者介紹,現在是暑假,小孩出來一般沒有這麼早。在上學期間,早上7時用電動車載小孩的情況相當多。這個路口經常有車禍發生,一般是電動車與機動車出現碰撞,導致電動車上的人員受傷,常有坐在後面的小孩受傷。
  各方說法
  要出行方便,但更要安全
  根據目前的規定,電動車可以搭載一名6歲以上12歲以下的兒童。對於這個規定,人們有各種不同的看法。
  交警屈先生:《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規定,電動車可以搭載一名6周歲至12周歲且身高不超過155釐米的未成年人,禁止搭載未達到6周歲、超過12周歲或者身高超過155釐米的人員。騎電動車者要照顧到小孩乘坐時的安全,騎車時不要闖紅燈、逆行。遵守交通規則,關係到自身及所帶小孩的生命安全。
  小車司機胡先生:一些人騎電動車老是不守交通規則,到處亂竄,車速又太快,很容易出事故。我開車在路上都怕挨上電動車。電動車帶小孩上路更危險,有些小孩太小,騎電動車的大人沒照顧好就會從車上滾下來。建議取消允許電動車搭載小孩的規定。
  電動車主易女士:我是到長沙來打工的,小車買不起,坐公交車接送小孩也不方便,只有騎電動車最好。現在路上車子太多,騎電動車帶小孩確實有點不安全,只能小心一些,速度慢一點。
  葉翔鋒(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律師):這樣的規定從法律上對年幼小孩起了保護作用,但實際情況是,很多家長將年幼的小孩帶到電動車上,交警也無法查處。而且,6至12歲的小孩作為未成年人,坐在電動車這樣的交通工具上,安全性還是不夠。所以建議適當修改此項規定。
  交警提醒
  騎電動車六種行為很危險
  長沙交警總結出六種騎電動車的危險行為,希望市民有所警惕,不要為了圖方便,忽視出行安全。
  一、踏板上放小凳子讓孩子面朝家長坐。這樣的坐法十分危險,如果急剎車孩子的後腦部容易撞在電動車前部的硬物上,如果發生碰撞事故孩子容易受傷。
  二、讓孩子站在踏板上。這種情況在路上很常見,其危險性極高。由於站在踏板上的孩子沒有任何東西保護,一旦發生事故,最容易受傷。
  三、讓孩子坐在車頭。一些電動車的造型接近自行車,家長便讓孩子坐在車頭,這樣會遮擋家長的視線,容易出事。
  四、抱著孩子騎車。一旦有意外情況發生,單手騎車的大人往往沒法及時應變。
  五、騎車打傘。速度較快時,被風一吹容易連車帶人一起摔倒。
  六、裝載過重物品。不少人為了貪圖方便,將沉重的物品放上電動車,這樣慣性加大,可能會因剎不住車釀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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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車事故頻發
  ●7月29日上午9時,河南省禹州市建設路東段,一名兒童的腳被電動車夾住。該事故是由於行駛途中,小孩無意中將腳伸入車架內造成的。
  ●7月28日早上7時左右,山東濟南市王家莊附近,一輛卡車撞倒一輛電動車,電動車后座的孩子摔到地上受傷。
  ●6月3日,河南鄭州市農業路與東三街交叉口附近,一名男子騎電動車載著兩歲多的兒子躲避前方車輛時,孩子墜落在公交車前輪下遭兩次碾軋,其右小腿受傷被截除。
  ●5月5日下午6時10分,江蘇揚中市,一名4歲女孩坐在電動車后座上時,不小心將腿絞進車輪中受傷。
  ●1月10日,河南鄭州市東明路順河路口附近,一中年女士騎電動車接女兒放學途中,被一大巴車撞翻,年僅8歲的女兒不幸當場身亡。  (原標題:騎電動車帶孩子上路,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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